一、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出国探亲规定?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出国探亲一般来说没有什么特殊规定和要求。只要符合所有出国探亲的条件一般都能顺利出行,如果在职是高级领导干部,应该在组织内部会进行一定程序的报备和申请,应该说通过的问题也不大,其他方面只要符合出国条件应该可以出行
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出国出境的规定?
事业退休、退职人员和离休干部短期出境的假期,去港澳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出国的,一般不超过一年。
假期从离境之日起计算。退休、退职工人的假期,由发给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单位批准;退休、退职和离休干部的假期,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批准。
已经离休、退休的人员,一般不再派遣出国执行公务。
对于少数有特殊专长的人员,离休、退休后又受聘或被借用的,确属工作需要,如出国参加国际专业技术会议,进行经济、技术考察或谈判,签订经济、技术、贸易合同等,情况特殊,别人不能替代,本人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出国(境)任务的,按照“确属必须、从严掌握”的原则,可酌情批准出国执行公务。
三、退休人员出国最新规定?
国家公安部门对出国人员有严格规定,公检法系统退休人员及涉及国家核心机密人员在退休后5年之内不批准出国旅游或定居,其他行业退休人员出国旅游成定居不限制。 退休教师出国不需要向所在单位报备的。
四、上海退休人员出国规定?
退休、退职人员和离休干部短期出境的假期,去港澳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出国的,一般不超过一年。假期从离境之日起计算。退休、退职工人的假期,由发给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单位批准;退休、退职和离休干部的假期,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批准。
退休、退职人员和离休干部短期出境后,要求(包括本人来信或委托亲友代办)在境外定居,去港澳的,不予办理手续;去国外的,应向原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已经离休、退休的人员,一般不再派遣出国执行公务。
五、退休人员出国探亲规定?
一、退休人员出国探亲提供什么材料
1、被探亲人所发出的邀请函。
2、自己与被探亲人关系的公证书(凭户口簿或有关单位证明去公证处办理)。
3、个人身份公证(也是凭有关证明去公证处办理,如已退休就得办退休证明,还要写明退休金多少)。
4、要办一本因私护照(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当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5、购买出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探亲人年龄超过70岁,则须由被探亲人在境外购买。
6、订购到被探亲人处的往返机票(只拿订坐单,不用交钱)。
7、到出访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签证,也可将有关资料寄往被探亲人,由其在该国的有关机构(如移民局)办妥签证后再寄给你。
二、怎么办出国探亲签证
中国公民申请赴国外探亲访友所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在国外有亲属可探望有朋友可访问。其中的“亲属”不论是直系或旁系,也不论是近亲远亲都可以称为亲属关系
(2)国外的亲友邀请申请人前往探望的正式书面信函;
(3)国外向申请人发出邀请函的亲友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自我经济担保书;
(4)申请人到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的本人护照、同乡等有往来关系者只要是出国必须办理护照,并且持有目的地国家的签证!否则是不可以成行的,其中的“朋友”包括同学、同事;
(5)具备前往国驻华使(领)馆签发的入境签证!
六、事业单位出国探亲规定?
我认为应该是可以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也是有家庭的,也是在家庭中有各种生活需要的,如果他们的亲属在国外需要他们探望,那也是可以办理请假探亲手续的,只是如果你是事业单位处级以上领导,那么应该就没有因私护照,所以在出国的时候必须经过领导的批准,才可以办理出国手续。
七、退休人员因私出国最新规定?
退休已满三年的县处级干部可申请因私出国(境)旅游、探亲,但仍需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具体要求参照上述(一),由本人提交申请,经处办审核并征求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意见,启动政审程序,政审通过的出国(境)申请由处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是否同意出国(境)的意见。
履行以上审批程序后,申请人到处办借出出国(境)证件。
申请人回国后应在十天内将因私出国(境)证交处办专人集中统一保管,未在规定时间内送交、违反规定使用视情进行组织处理。
八、中组部关于退休人员出国规定?
退休的公务员出国最新规定如下,退休、退职人员和离休干部短期出境的假期,去港澳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出国的,一般不超过一年。假期从离境之日起计算。退休、退职工人的假期,由发给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单位批准;退休、退职和离休干部的假期,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批准。退休、退职人员和离休干部短期出境后,要求(包括本人来信或委托亲友代办)在境外定居,去港澳的,不予办理手续;去国外的,应向原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九、退休人员出国有哪些规定?
退休人员出国除非你在职的时候是国家公务人员,有保密协议规定的要求外,一般只要你拿到签证就能办理出国手续的。
所以一般退休人员,如果身体和经济实力允许的话,到国外去见见世面也是很好的,到了外面你就知道了还是祖国无限好的。
十、科研教学人员出国规定?
教职工因私出国(境)不得影响学校教学、科研及各项工作,不论出国(境)时间是否为假日、假期,均应提前申请,并对本人所负责的工作做出妥善安排。
在职教职工出国(境)探亲、旅游、访友及办理其它私人事务时间安排应以学校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为主。
第五条 教职工申请自费出国(境)留学(研修)原则上需先办理辞职离校手续,并将人事关系转至校外。教师岗位因工作需要自费出国(境)留学(研修)且所在单位同意的,经学校审批可保留编制。
第六条 在职教职工出国(境)探亲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若申请延长总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旅游、访友及办理其它私人事务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七条 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的教职工及其他按合同制管理的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期限不得超出本人聘用合同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