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情节严重的,给予什么处分?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情节较轻的,会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条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三十一条 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扩展资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二、挪用公款立案后已把公款还清?
经济犯罪 属于刑事犯罪 将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还清挪用的款项可以减轻判罚 销案是不可能的。 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公诉案件,挪用资金罪也是公诉案件,并不是老板不追究就可以销案的。但是一般会考虑挪用资金资金的用途以及时间和退还的资金。
如果挪用资金用于非营利性的目的,3个月内归还一般也不构成犯罪。这种已经全额退还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三、借用公款和挪用公款的区别?
两者主要区别在于:
(1)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之便,这里主要从犯罪行为的角度而非民事法律关系的角度考察,是否单位行为,是否获得单位的同意。(2)是否采取公开的方式还是相对隐蔽的方式进行。挪用公款通常采取较为隐蔽的方式进行,借用公款行为一般采取公开的方式进行,从单位财务方面看是公开的、正当的。(3)该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单位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的主体只能是个人,而不是单位;而借用公款行为借出方为必然是单位。
四、占用公款和挪用公款的区别?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占用公款和挪用公款区别
(1)二者的主体不同。挪用公款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而职务侵占行为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公司、企业人员实施。
(2)二者的客体不同。挪用公款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所有权;而职务侵占行为侵犯的是公司、企业的财物所有权和国家对公司、企业的政党管理秩序。
(3)二者的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直接指向的对象只能是公共财物;而职务侵占行为真接指向的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私人财物。
(4)目的不同。职务侵占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挪用公款不是为了非法占有为目的。 挪用公款和职务侵占是两个罪名
五、垫付公款和挪用公款怎么区分?
垫付公款是个人为公务活动垫资。
挪用公款是个人挪用公款为个人所用。
六、公款理财归公叫挪用公款吗?
公款理财只要用于理财的账户不是公司账户,及公司账户以外的个人或其他用户的账户,就是挪用公款,不看理财所得归谁。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财产不能私自转移至其他单位,作为公司营业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开展业务是以公司名义,公司要承担法律责任。
七、公款怎样存放?
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我市新近出台了《金华市财政局关于金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市财核〔2021〕51号)文件,让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更安全。
据悉,以往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都是单位自己说的算,存储银行、利息多少等方面存在管理漏洞。2015年开始,我市率先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2016年、2018年相继出台相关管理文件,此次文件是我市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再次补强。
相比以往的管理办法,此次新规对行政事业单位应竞争性存放金额、存放期限、竞争性存放招标平台、社会中介机构代理规范、银行类型和准入条件、评选委员会和评分指标及方法、中标银行数量等方面均有更加详细的规定。
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一是更加严格规范。新规要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单一账户闲置资金超过三个月、金额超过500万元,必须进行竞争性存放,500万元以下的公款也有严格的管理原则。也就是说,公款的每一分钱怎么存都有严格规定,不是单位自己想怎么存就怎么存。
二是更加公平公开。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无论自行组织还是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中介机构开展,均将通过浙江政采云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进行招投标,全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是更加安全有效。参与投标的银行要符合必要条件,不是所有银行都有资格参与,对参与招标的银行资质、银行信用、助力企业发展、支持地方经济方面有指标要求。同时为进一步分散资金存放风险,分段规定中标银行家数并控制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银行中标金额上限,确保“鸡蛋不会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另外,借助大数据、网络平台、简便手续等手段,公款存放工作更加简单便捷。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规出台后,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同时,提升了公款存放收益、助力了地方经济发展,并有效地铲除了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利益输送的腐败土壤。
八、什么叫公款?
公款是归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九、公款管理规定?
公款既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在国有企业、公司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该企业、公司的财物,属于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十、盗用公款与挪用公款的区别?
挪用公款和盗用公款应该是一回事,刑法上称之为挪用资金罪,都是利用职务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使用,亏空公款其实也是把公款挪作他用的行为,数额大,时间长,或进行营利的都是犯罪,简单讲,挪用公款算是较正规的叫法,盗用公款和亏空公款都是民间的说法,从本质上讲其实都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