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来说,限高人员只是会被限制高消费,并不会被限制出境。但是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限高人员出行时(包括出国)一般不得乘坐以下交通工具: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如果法院做了边控(比如执行上的原因、未了结等),对限高人员出境做出了限制,或地方省、市、直辖市等规定限制高消费人员出境,那限高人员须遵守特殊规定,不能出境。
相关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除了出行时的交通工具外,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法律还规定了其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2、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3、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4、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5、旅游、度假;
6、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7、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8、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9、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