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案例分析?
张某于2020年6月入职某快递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8000元,工作时间执行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相关规定。
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
2个月后,张某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拒绝超时加班安排,某快递公司即以张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张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劳动争议时效抗诉案例?
我2019年3月被公司辞退。同年9月30日申请劳动肿裁,同年12月裁决,随即在签收劳动肿裁裁决书第十四天起诉到法院。
法院裁定2020年2月18日开庭,因武汉市既湖北省操发新冠病肺炎疫病毒,导致全国交通管制。无法来法院开庭。原被告均不能开庭,法院又重新裁定开庭时间:2020年6月30日开庭。接着法院2020年4月9日又裁定2020年6月9日开庭。由于我还在湖北省,律师没有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撤诉。等我2020年5月开法院要求开庭重审,而法院要我重新劳动肿裁,劳动肿裁啊受理。又到法院起诉,驳回起诉。又上诉,又驳回上诉。对方抗辩过诉讼时效。
三、劳动争议薪酬认定案例?
案号 (2016)沪01民终10910号
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案号 (2016)沪01民终10910号
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于某入职一家汽车公司担任技术总监一职,合同约定岗位工资为2,020元、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按乙方的工作表现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考核确定。此后,公司按基本工资2,020元、绩效工资2,000元、岗位/技能工资1,800元、固定加班工资780元的标准发放于某工资。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每月固定发放于某12,000元。该工资发放方式实行不久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停止每月向于某发放12,000元,于某在与公司人事沟通无果后提出离职,并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四个月工资即48,000元。
于某的仲裁请求获得支持后,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
公司认为,
1. 股东个人支付的12,000元性质是单方赠与;
2. 公司与股东没有人格混同;股东向于某支付12,000元系出于个人自愿;
3. 股东以自己的财产对工作表现好的员工给予额外的关注、嘉奖不违反法律规定。
公司认为,
1. 股东个人支付的12,000元性质是单方赠与;
2. 公司与股东没有人格混同;股东向于某支付12,000元系出于个人自愿;
3. 股东以自己的财产对工作表现好的员工给予额外的关注、嘉奖不违反法律规定。
在诉讼过程中,于某提供了劳动合同、银行水单、绩效考核表、通话录音等证据。
该案法官认为:
公司陈述法定代表人每月固定转账12,000元,是因为其作为股东与于某关系比较好,其以股东身份根据公司人事部门的评价赠与于某的待遇。然而根据现代公司治理原则,如仅作为股东只能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公司主张其以股东身份根据公司人事部门的评价赠与于某的待遇,不符合常理,且公司提供的其他理由亦不能给予该行为合理的解释,因此本院对该理由不予采纳。因此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人事部门对员工表现的评价而定期转账12,000元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于某工资组成部分。
最终,法官支持了于某的诉请,判令维持仲裁裁决,公司补发于某四个月工资48,000元。
本案争议焦点为于某的实际工资的认定。仲裁和法院最终支持了劳动者的诉求,未以合同工资而以劳动者的主张额认定了实际工资。究其原因,劳动者胜诉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1. 劳动者提供了通话录音、银行水单等有力证据。
2. 用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对12000元的抗辩缺乏合理性。
3. 劳动者工资认定应以劳动者实际工资为准,合同工资仅为参考。
本案的劳动者是幸运的,其在和用工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注意保存有效证据,使得法院可以认定相关事实。但也有许多案例,劳动者没有注意到搜集证据,最后有苦难言,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劳动争议举证倒置案例规定?
劳动争议仲载也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出现劳动争议,劳动者是弱势的一方,有些重要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劳动者穷尽所能都不能获起皆证据材料。这样法律增加了扶济劳动者的条款,推行举证责任倒置。
仲裁过程中,怎样的情形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仲裁委判定,如果仲裁委要求用人单位出示证据。用人单位不配合,用人单位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五、工伤保险劳动争议仲裁案例怎么填写?
在书写工伤赔偿仲裁申请书时,做为劳动者一定要清楚的表达和明确以下三项重要的内容:
一、双方的情况。
仲裁申请书的第一个部分,就是要把双方的以下情况写清楚:
个人姓名、出生日期、民族、住址、工作单位及职务,电话;
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电话。
在这里说明一点,如果是受害人死亡的工亡赔偿案件,在个人情况中,要将受害人的继承人写清楚,并表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如“系逝者×××妻子”等。
二、想要什么权利写清楚。
在这个部分,主要是明确在工伤赔偿申请中的赔偿项目和数额,常见的赔偿项目包括: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护理费、生活依赖护理费、外地就医交通费和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
如果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还可以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损失。
发生劳动者死亡的工亡案件,应当写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抚恤金等损失项目和数额。
以上具体的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的计算标准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确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各省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以及当年度的有关数据进行计算。
在赔偿费用的计算事宜上,建议受害人或者家属不要到处咨询律师,即使你咨询了多个律师,也无法将专业性的意见进行系统性的汇总。最佳的办法是直接委托律师代写工伤赔偿申请书,并向律师提供诸如病历、诊断书、医疗费票据、劳动合同、工资表等证据,由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相关赔偿证据为你撰写一份请求具体明确的法律文书,争取赔偿利益的最大化。
三、把事实写清楚。
在仲裁申请书关于事实与理由这个部分中,要将以下几个事项写清楚,便于仲裁委员会在审理时确定案件的基本事实:
㈠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平日的工作时间、从事的具体工作岗位、劳动报酬标准等基本事实写清楚。特别是劳动报酬是关系到多项赔偿费用的重要参考数据,建议劳动者根据自身的收入情况如实书写;
㈡将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和结果写清楚,特别是要与工伤认定决定书的记载结论相符,事实相符,并注明该文书的文案号和制作日期;
㈢将就医情况写清楚,主要是写明事故发生后住院治疗的医院、诊断结果、住院时间和医疗费产生的数额等情况;
㈣如果工伤评定为伤残等级的,要将等级标准写清楚,并写明鉴定意见书的文案号和制作日期等要素;
㈤如果是工亡案件,将继承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写清楚,同时也要写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文案号和制作日期等要素。
㈥最后就是重审本次事故给受害人或者继承人造成的伤害,并说明与被申请人即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才提出仲裁申请
六、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 案例?
1、劳动者方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2、劳动者方申请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劳动合同在合法自愿条件下签定的应受法律保护,双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任一方不得违约违法。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经合法自愿达成后双方必须履行。对不履行义务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处理,也可申请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七、没有签署劳务分包合同,如何确定争议金额案例?
没有签署劳务分包合同,应该根据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规定及事项来确定争议金额多少。劳务分包合同虽然没有签署,但是分包合同的合约内容及事项就是确定争议金额多少的依据,可以根据分包事项来预估价,决定争议金额多少,以此来解决劳务分包合同争议案。
八、多少人以上才算群体性的劳动争议案件?
10人以上才算群体性的劳动争议案件。群体性的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中人数位数人的劳动者一方和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就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所产生的争议,它是现行劳动争议的集体表现形式。
九、群体可以分为初级群体和次级群体?
次级群体又称作次属群体,是用来表示与初级群体相对应的各种群体,如学校、职业群体、社团等。
那些规模较大、人数众多,有严密的组织结构,成员间保持着稳定的间接接触的群体。
它与接触群体不同,不受直接交往或地理位置的限制;也与松散群体不同,它既有明确的组织目标,又有严格的团体规范。如军队、企业、规模较大的学校等都是次级群体。
一般都有正规的指挥系统、管理层次、等级制度和严格的纪律。
这种群体的建构,不是基于成员间的情感和人际关系,而是基于共同的目标和功利。
初级群体是指由面对面互动所形成的、具有亲密的人际关系和浓厚的感情色彩的社会群体。
初级群体反映着人员简单、最初步的社会关系,即初级社会关系。 群体成员间的感情联系相对不如初级群体,面对面的互动有限。
典型的次级群体是各类社会组织,如公司、政府机构、学校等。
次级群体的规模可大可小,较小的次级群体,如一个科室、班组。
在较大的次级群体中,总会出现一些较小的初级群体,如军队中的战友群、工厂中工友小集团以及学校里的“哥们”群体等。
次级群体既是个人步入社会所必须加入的群体,也是个人社会活动领域拓展和活动能力增强的标志。
主要原因 形成次级群体的主要原因是:
(1)成员的合作需要。
任务宏大而个人的力量有限,只有群策群力,发挥集体的智慧,统一行动,才能实现共同的目标。
(2)成员的秩序需要。
为了有效地发挥全体成员的力量,就需要分工合作,秩序井然,才能达到预定目标。
(3)成员的传播需要。
只有在组织严密的群体中,人们才能把他们的共同事业和理想持久地和有系统地加以保存与传播。
(4)成员的步行需要。
只有在有组织的群体中,才能发挥集体智慧,对于纷然杂陈的事物,取其合于社会需要的,来推动社会的前进。
十、劳动争议矛盾争议也叫什么?
劳动者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矛盾争议的,也叫劳动纠纷,可以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