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的国体和政体分别是什么?

              加拿大,政体属于君主立宪制;国体是民主议会制。

              加拿大采用联邦制、国会制及君主立宪制。国家的首领是为加拿大君主,由英国君主兼任,目前是伊莉莎白女王二世。女王在加拿大本土的代表为加拿大总督,其责任是以君主名义同意法案、宣读君主讲话、在国家文件上签字、宣布国会召开或解散、以及其它国家职务。君主是名称上的首脑而已。他的一些实权保留在危机时使用。

              总督由总理提名,并由君主任命的。现任总督为庄美楷。总理由众议院最大政党, 即执政党的领袖担任。立法机关是国会。

              加拿大国会是包括君主,参议院和众议院。加拿大总督代表君主,和根据加拿大总理的推荐来委任108位参议院议员。众议院的议员是由全国选举直接产生。

              加拿大国会众议院是加拿大国会权力的主要核心。加拿大君主的权力只是象征的仪式,上议院几乎不会让众议院的法案不通过。加拿大总理和内阁的任职需要众议院一半成员以上的同意,但是并不需要参议院的同意。

              加拿大的政府机构和英国的政府机构有什么不同?

              加拿大有三级政府:联邦,省,市/区/镇:

              联邦政府负责处理影响整个国家的事务如公民/移民,国防,外贸等。

              省政府处理本省教育,医疗,高速公路等等。

              市/区/镇负责辖区内防火,道路,垃圾等等事务。

              联邦政府行政系统由总理和内阁组成。英国的伊丽莎白女王名义上也是加拿大的女王,她在加拿大的代表叫做Governor General(这是个虚职,一般就是用来出席一些仪式,由总理任命,4年一换)。Prime Minister总理选择国会议员加入内阁任命他们为各部长,内阁相当于总理的论坛,由总理引导部长们讨论制定政策。

              联邦政府立法系统由House of Commons和Senate组成。House of Commons制定法规,由加拿大公民选举的地方代表组成,选出的代表叫做Members of Parliament (MPs)国会议员。Senate负责检察全国各地国会制定的法规的执行情况,成员由总理指定。

              联邦政府司法系统负责律法的阐释和运用,由法官和各级法院组成,独立运行在各级政府之外。

              省政府由Lieutenant Governor女王代表(这也是个虚职,用来出席一些仪式)和Legislative Assembly(省内各区公民选举的省政府议员组成的立法会)构成。根据选举结果哪个党里有最多的当选议员,这个党在本省的领袖就成为premier省长执政。

              市/区/镇政府:省政府定义各地方政府的结构,财政和管理。当地居民选举市长和council议会成员。议会成员讨论并投票决定预算,公共服务,并管理自己区域里出现的问题。(所以个人或是社会团体有疑问或是需要求助的话可以去找自己所在区的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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