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毕业生报到后,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时安排工作岗位。按国家计划派遣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接收或退回学校。
毕业生报到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不得把上岗后发生疾病的毕业生退回学校。毕业生就业后,其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龄从报到之日计算。
扩展资料:
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要求规定:
1、国家招生计划内招收的自费生(含电大、函授等普通专科班)毕业后自主择业,在规定时间内找到单位的由地方主管调配部门开具《报到证》。
2、对于华侨和来自港澳台地区的毕业生愿意留大陆工作的,学校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帮助。免试推荐和考取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在学校就业计划上报后提出不再攻读的,应回家庭所在地就业。
参考资料来源: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留学生以经落户北京什么情况下会被取消
留学生北京落户被取消的主要原因是:学历不满足条件、在海外呆的时长不够365天、社保问题、单位问题、不在两年期限内申请,这些都会成为在后续的检查中导致留学生落户北京被取消的理由。 一、北京留学生落户准入条件 1、我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外大学硕士毕业; 2、在国外待满360天(以护照上出入境时间为准); 3、落户政策有效期为回国后两年,也就是说,在你回国入境两年后,落户政策就对你失效了。 二、北京留学生落户基本条件 1、在国内从未办过就业分配手续、出国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申请; 5、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上海、深圳)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北京留学生落户政策 一、北京留学生落户所需材料、流程 1、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2、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个人档案调动; 4、工作单位在留服立户,办理CA证书; 5、个人在留服系统注册,准备齐全相关落户材料并预约递; 6、从留服取得《落户介绍信》和两张《就业报到证》; 7、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理《准迁证》; 8、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9、档案调到对应档案保管机构; 10、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办理新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