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留学生返校证件清单:1. 有效期内的护照和签证2. I-20和美国学校录取函、在读证明等3. 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国际旅行预防接种证书4. 电子版健康申报表目前所说的政策放宽,是指8月1日以后开课的赴美留学生,可以在开学前30天内入境美国,并且可以由国内直飞美国,不用再去第三国中转,这样一来,留学生赴美的成本就降下来了,不用办停留国签证,也不用再额外支付停留酒店费如果8月份返校,可以订国泰7月中旬的机票,相对来说比往后的日期便宜,但不管何时,国泰从香港中转到美国的机票,比起内地直飞美国的机票都要便宜许许多多,所以,我孩子返校时,我都爱在国泰订票。
基本就是护照、i-20表格、在读证明、开学通知、身体检测报告、疫苗接种证明、健康申报表这些美国对留学生的政策的确是放宽了,反正不用再去第三国中转就是好的,即便返校时间被规定在开课前的30天内也无所谓,总比去第三国白瞎14天好机票订国泰的就很好,香港中转不费劲,直接不检测就上转机楼,关键是价格比内地直飞美国的航班便宜很多啊~~
赴美留学生应注意哪些美国与中国的法律差异
美国和中国的法律区别很大,但是不能笼统地说美国是英美法系(也叫普通法系、判例法系等),中国属于大陆法系(也叫成文法系等),因为说美国属于英美法系可以说是公认的,但是说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则有失公允,尤其是我国的法律制度是属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自成一家的,不能简单地划入某个法系。比如说我国的合同法在合同的订立程序上就是采用英美法系的制度,但是在判断合同的成立上却又有些许不同,在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规定上也有自己的特色,而且没有对价制度的构建等。具体的说,美国和中国在具体的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法学教育和司法体制上都是有区别的。 举证之类的东西,英文也叫burden of proof,就是举证负担,也就是举证责任的承担,就是列举本方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或主张是正确的,按照我们民诉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谁主张,谁举证”,就是你要主张什么,就需要证明什么,同时在某些案件中会有举证责任倒置,就是让被告举证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形,尤其是推定过错责任制下更是如此。 三方举证,按照字面理解不像是第三方举证,请您再次核对一下,是否确实是三方举证。赴美国留学读高中或者大学都可以来京翰国际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