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上海市原先的政策表明留学生回国之后必须直接来上海工作并且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而最新的政策更新为:回国后首份工作地不在上海也同样可以办理,但是要求回国后2年内在上海参加工作,并且此后一直在上海工作,不能再去外地工作。上海将留学生落户申请分为1-5类,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按照上海市的平均工资,即可申请落户。
法律依据:《上海户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或者科研院所,可以申请设立学生集体户:
(一)属于经教育部或者市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者经市政府批准、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中等院校,或者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科研院所;
(二)有拟设立集体户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房屋使用证明。
大中专院校有多个校区的,可以在各校区分别设立一个学生集体户。一个科研院所只能设立一个学生集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