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正規の在留資格にて継続して10年以上日本に滞在している人
首先,以正当的居留资格持续在日本居住超过10年以上的人,才有资格申请日本的永住权。注意笔者说的是才有资格申请,这一点很多人会误会,以为只要住满10年就可以申请了。
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观念,也是很多人考虑申请日本永住权时最常误解的地方。
2、留学?就学にて入国した人は、10年の内、5年以上の就労資格所持が必要
当初以就学签证或是留学签证来到日本的人,在这10年以内,必须要有5年以上是拿所谓的工作签证,才符合申请日本永住权的条件。
笔者曾经遇到过这么一位朋友,他拿了2年的就学签证之后考上大学,花了5年的时间从大学毕业,也就是拿了5年的留学签证,他以为只要再过3年就可以申请永住权了,正如上文所说的这是误区。
3、「日本人の配偶者等」または「永住者の配偶者等」の在留資格を所持し、3年以上日本に住んでいる人
也就是说,如果是和日本人或者是永住者结婚,并且有所谓的结婚签证的人,在日本居住3年以上就可以拥有申请日本永住权的条件了。
注意:这个3年的期间是以拿结婚签证的期间为基准,而不是以结婚的期间为基准。
4、「定住者」の在留資格を所持し、5年以上日本に住んでいる人
拥有定住者签证的人则是需要5年就可以拥有申请日本永住权的条件。
注:定住签证在入管法中规定为“日本法务大臣根据特别的理由,认可的一定期间内在日本居住的在留资格。
”
二、审查标准
上述的是申请日本永住权的条件,现在我们再来看看日本永住权的审查标准。在日本入国管理法里,对于申请日本永住权有着下列的记述:
1、素行が善良であること
简单的说就是行为良好没有犯罪过,也就是没有前科。拥有刑法犯的前科是绝对没有办法申请日本的永住权,这是很明白的。
最容易让人搞不清楚也最常让大家烦恼的是所谓的道路交通法违反,例如违规停车。申请日本永住权的时候,有没有违规停车等等违反道路交通法的过去都要一一坦白提出。
不过日本的永住权的审查官拥有所谓的“酌情权”。也就是即使有一两次的违反道路交通法的情况,也并不会直接的影响到日本永住权的申请结果。
2、独立の生計を営むに足りる資産又は技能を有すること
基本上,有足够的财产或者是有稳定的工作就能够符合这项日本永住权的审核基准了。
只要一直都有工作,即使常常换工作也有可能符合这项永住权的审核基准。不过最终这都要看审查官如何去判断。
3、その者の永住が日本国の利益に合すると認められること
也就是“为什么要给你日本的永住权?”这项日本永住权的审核基准说实话比较笼统。
一般会把这项日本永住权的审核基准解释为“是否有正常缴交税金”。
而这三项日本永住权的审核基准后面还有这么一项记载:
日本人,永住者又は特別永住者の配偶者又は子の場合は,(1)及び(2)に適合することを要しない
即是说日本的配偶者及小孩,永住者的配偶者及小孩,或者是特别永住者的配偶者及小孩,不一定要达到上述1和2的日本永住权的审查基准。
但这项是一直有很大的争议的一个永住权审核基准。因为实际上,曾经有过刑事前科的人即使身份是属于这几项,在申请日本永住权的时候,也几乎是100%被拒签。
结语
通过以上申请日本永住权的条件及审查基准的这几点,我们不难发现,其实申请日本的永住权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
总的来说,只要开头提到的居住年数符合申请永住权的条件,拥有安定的工作,并且持续缴交税金,基本上都可以申请的到日本的永住权。
最后,跟大家共同学习几个相关名词吧!
a。 永住者(えいじゅうしゃ):拥有日本国“入管法”中规定的永住权的外国人称之为永住者。
永住者可以无限期在日本居住,并且不需要办理在留资格延长等手续,并且在就职范围上的选择权利更大。
b.特别永住者(とくべつえいじゅうしゃ):指的是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战败投降之前)就在日本生活、并已经脱离了原有国籍的韩国人(朝鲜人)、台湾人以及他们的子孙等。
c.定住者(ていじゅうしゃ):这个范围比较广,一般我们公司也碰不到,大体上可以有残留孤儿的后代、日本人配偶子女等等。
d.帰化(きか):也就是入籍,加入日本国籍。这个要记住的是,加入日本国籍后自动放弃原有国籍。另外要注意的是,入籍要比取得永住资格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