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果你要换汇的金额超过20000美元,就需要持以下证件到外管局批汇:
1. 录取通知书原件
2. 护照原件
3. 由学校出具的列明留学费用的有关文件
4. 加盖翻译公司章的录取通知书的翻译件(仅限于还没有签证的护照,已经签证的护照就不用翻译件了)
5. 身份证或者是户口本原件
6. 以上文件的复印件一份
批汇单是一张黄色的单子,批汇单的正式名称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购汇业务核准件》。拿着这张单子,同学们就可以到雅宝路的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办理换汇手续了。购汇金额不足20000美元的同学不用办理以上的手续,不用申请批汇单,可以直接到中国银行指定的网点办理留学购汇手续。
原文来源:
如何进行留学购汇?
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逐步放宽了对境内个人购汇的限制,境内个人年度购汇总额已大幅提高到等值5万美元,购汇手续也简化了。如果你已经开通了工行的网上银行,那么通过网银你还可以另外购买等值5万美元的外汇。
如当年累计购汇金额不超过等值5万美元(含),购汇人只须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开办因私购汇业务的网点办理即可。
如当年累计购汇金额超过等值5万美元,则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然后在银行网点按需购汇,无金额限制。需要提醒的是,国家外管局规定结汇限额仍为5万美元/人。 购汇项目 年购汇金额超过等值5万美元时需提供的额外证明材料(可由任意人代办) 自费留学(包括所有自费出境学习、培训的人士)
自费留学人员购买第一学年或学期的学费(扣除奖学金部分)时 须提供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境外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费用证明(如无法提供录取通知书及费用证明原件的,可提供传真件或网上下载件,下同)
自费留学人员购买第一学年或学期的生活费时 须提供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学校/使馆或政府出具的生活费费用证明 自费留学人员购买第二学年或学期以后的学费时 须提供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复印件、相应年度或学期的费用证明
自费留学人员购买第二学年或学期以后的生活费时 须提供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复印件、学生证等在读证明、学校/使馆或政府出具的生活费费用证明
须交纳一定金额人民币保证金后才能取得留学签证的 须提供因私护照、境外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学费证明、学校/使馆或政府出具的生活费费用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购汇后的结算方式有:
●可以转存购汇人本人的汇户存款
●可以对外支付(全球快汇、速汇金、汇票、旅行支票)或存入国际卡
● 可以按外管局规定进行1万美元限额内的提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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