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流程包括有签署转让合同--提交材料--受理--审查--审定--批准--告知。审查通过经批准的,制作审批文书,通知申请单位;审查未通过或未经批准的,以书面形式告知报审单位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和救济办法。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一)专利权转让与专利申请权转让的区别专利权转让与专利申请权转让两者既有相同之处,也有本质上的区别: 1、专利权转让中订立合同的标的是专利权,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标的是专利申请权; 2、专利权转让发生在专利授权之后,转让人为专利权人,而专利申请权转让则发生在专利授权之前,转让人为专利申请人。 (二)流程 1、流程:签署转让合同--提交材料--受理--审查--审定--批准--告知 2、审查通过经批准的,制作审批文书,通知申请单位;审查未通过或未经批准的,以书面形式告知报审单位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和救济办法。 (三)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特殊规定: 1、若待转让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涉及禁止类技术,根据《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禁止,不得转让; 2、若待转让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涉及限制类技术,当事人应当按照《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技术出口审批手续;获得批准的,当事人凭《技术出口许可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3、若待转让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涉及自由类技术,当事人应当按照《技术出口管理条例》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技术出口登记手续;经登记的,当事人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在第二国申请的专利叫什么?
叫异国专利申请。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占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是有限的,具有严格的地域性,效力只限在本国的境内受到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没有对外效力。各国主管机关依照其本国法律授予的知识产权,只能在其本国领域内受法律保护,就是知识产权不具有域外的效力。某一国家授予或认识知识产权,只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在该国受法律保护。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这种地域性,因为国际公约,国家之间的双边的存在,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果一个公约的成员国在对于公约所附予国际性的法律义务,在这个基础上,承担对本国国民以外的其他外国人的知识产的保护,这种保护是互惠的,这个特点不能改变地域性的特征,这只是地域性特征的一个延深。
国外专利制度相当完善,中国向西方学习,如何结合自己国情,建立一套适合自身发展的专利制度?重点是什么
目前专利国情是:
国民对专利概念的理解较浅,保护意识较低。
垃圾专利过多。
发明专利比重太低。
专利法意识薄弱,如山寨等行为严重妨碍专利制度的发展。
专利收费程序较繁琐。
PCT较少,产品在国外易受贸易壁垒等。
10月1日将正式形式新专利法,不过具体的内容改变不大,只是对外观设计的审批严格了一点,可以控制部分垃圾专利的产生。
重点应放在加大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上,让国民理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
个人观点。
本人从事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希望可以多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