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读硕士的话,如果回国发展的话,可以考虑International Law或者知识产权方面的,毕竟中国加入WTO了,有该方面背景的话,对以后发展会比较好些。如果想在美国发展的话,读什么课程倒是关系不大,因为只有LLM学位发展起来很困难。我有个中国政法的师姐,前些年找了个什么华恒的中介办的,去NYU读LLM。现在她在那边读JSD。
美国驱赶3000中国留学生,是无赖国家吗?
做人不要太美国!做事更不能太美国!
美国驱赶3000中国留学生,不仅仅是耍赖,简直是“黔驴技穷”!要高度警惕。一、何谓“黔驴技穷”?
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至则无可用,放之山下。虎见之,庞然大物也,以为神,蔽林间窥之。稍出近之,慭慭然,莫相知。
他日,驴一鸣,虎大骇,远遁;以为且噬己也,甚恐。然往来视之,觉无异能者;益习其声,又近出前后,终不敢搏。稍近,益狎,荡倚冲冒。驴不胜怒,蹄之。虎因喜,计之曰:“技止此耳!”因跳踉大㘎,断其喉,尽其肉,乃去。
噫!形之庞也类有德,声之宏也类有能。向不出其技,虎虽猛,疑畏,卒不敢取。今若是焉,悲夫!
二、美国该好好反省。读罢文中“驴”,再看美之作法……特朗氏之手段,何曾相似,何等可笑!3000中国留学生被驱赶,孟晚舟“莫须有”之罪名,及今天干涉这个,明天打击那个,真有点本事,就把本国新冠病毒治好,死了那么多人不好好反省,尽做些甩锅的小儿科。
三、世界要伸张正义。各个国家,面对美国一而再,再而三的,撒赖,嫁祸,要敢于站出来说真话,不要把良心给狗吃了,甚至充当帮凶,跟班,最后,于谁都没有好处,不是共享世界美好,而是加速消亡。
四、中国留学生要愤然奋进。要让美国的驱赶化压力为动力,心系祖国,克难奋进,勇攀科学高峰,为建设强大的中国添砖加瓦,不要做屈辱的无骨气的奴才狗。
在国外哪些是属于侵权的 版权、商标权、知识产权、专利等等
在假定相关产品已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上:
1、涉嫌侵犯著作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
2、涉嫌侵犯著作权;
3、涉嫌不正当竞争;
4、涉嫌商标侵权;
5、视乎该电子产品本身是否申请专利,包括外形、软硬件设计等;
6、知识产权是统称,包括版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其中版权、专利权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商标权则是可以通过续展延长其使用权。因此,可以对权利保护期届满,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作品或专利进行利用。
美国人所说的中国侵犯其知识产权是怎么一回事?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usive right)。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知识产权方面的英文文献
相关参考文献:
1、[德]柯武刚史漫飞著: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476页
2、Peter Schlechtriem,《统一买卖法》(1986年版)。
3、Fritz Enderlein,《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在CISG下的权利和义务》,Petar Sarcevic & Paul Volken出版社,1986年版。
4、John O. Honnold, 《统一国际买卖法》, 3rd ed. (Kluwer 1999) 。
5、Allen M. Shinn, Jr.《第42条下的义务》,刊于1993年Minnesota Journal of Global Trade冬季号。 6、Christian Rauda and Guillaume Etier,《国际货物买卖中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刊于Vindobona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 and Arbitration,2000年第1期。 7、Schwenzer,《评论》,牛津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29页脚注33。 8、Yearbook,VIII(1977)。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 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