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学的法学部还是非常多的。东大,一桥之类的大学的留学生大多数是国费生和互派生,自费的不容易考进去。
你可以试着找找以下的几所学校。
东京法政大学
中央大学
拓殖大学
等等。
另外,读法学专业,日语需要达到一级。
你要是日语达不到这个程度需要上语言学校。
我觉得,如果你打算留学,应该从怎样来日本,读语言学校还是自己在国内直接联系导师开始。
你上边所问的问题,其实对你现在情况来说没有实际意义。
你可以看看我的博客,对你可能会有帮助的。
在日本研修完了还能办留学吗?
可以的,需要符合三个条件
1,回国一年以上 2,日语N2以上 3,和以前办理的履历要一致。
特别是第三条是很多拒签的最大原因,好多学生的履历被中介改成了初中,这样就不能在办理留学了。
关于垄断法律问题
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近年来得到学术界比较热烈的关注和讨论。但现有研究结论中也存在着含糊或舛误之处。其一是将知识产权界定为“合法的垄断(权)”。立论者并没有明确这是何种意义上的“垄断权”。从文义上看,如果是财产权意义上的垄断权,为什么不将其他的财产权形式统统称为垄断权?如果是反垄断法意义上的垄断权,为什么会有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的再调整?其二是认为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仅在例外情况下才适用反垄断法的规定。这种观点多来自于对日本等国的反垄断法认为该法不适用于行使知识产权法规定的权利的行为的法律条文的片面理解。这种理解与美、欧、日本的反垄断立法、执法现实并不一致。其三是没有从理论上梳理反垄断法对行使知识产权行为调整的界限。大凡探讨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关系的学者,都会提到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于1995年联合发布的《知识产权许可的反托拉斯指南》和欧共体委员会1996年通过的《技术转让协议集体适用欧共体条约第85条第3款的第240/96号条例》,为什么国外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立法等会集中在知识产权许可领域?从上述三点疑问看,知识产权的性质,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都有着进一步澄清和解释的必要。笔者在本文中试图从知识产权许可角度对知识产权的性质、反垄断法规制知识产权许可行为的理论基础加以梳理,对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在调整知识产权许可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反垄断法调整知识产权许可的适用边界等问题加以分析、论证,希望在此基础上对反垄断法律制度在调整知识产权许可行为中的基本功能作出合适评价,进而对我国相关制度建设产生借鉴意义。
总结:但凡是人们有疑问的问题,都会有相关说明给你指导,虽然有时候牵强,但是也算是一种合法的解释~自己明白就行了 。
在日本留学几年可以拿到永驻权
日本的永住许可,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在拥有本国国籍的情况下,获得在日本长期居住的权利,也可以理解为日本绿卡。条件:日本出入国管理以及难民认定法第22条规定,以下三点作为永驻资格审核时的标准。 l 素行要求:遵守日本法律,平行端正,日常生活不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l 独立生计要件:能够支付在日本的日常生活,现有的资产以及技能能够推断出以后可以在日本进行正常安定的生活。 l 国益要件:必须能够认定对日本所做出的贡献(在永驻申请时,此点将作为重点审核)。有关哪些职业容易拿到永驻,只要你有合法的签证在日本居住一定时间以上--这个有很多分类,说两个最主要的,一是跟日本人结婚并在日本居住3年以上。再一个就是在日本居住10年以上。桃桃桑了解,目前比较容易的职业是IT类,日本的IT工作一直是个缺口,还有介护类。当然还要看你的日语程度和专业,正常在日本的大学(大学,大学院)毕业,找到工作很容易,如果是语言学院毕业,转职会有些困难。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