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大学教授和律师丈夫被儿子杀死,是教子无

              与其说广西大学教授夫妇教子无方,缺乏对孩子必要的陪伴。

              而我个人更倾向于一些孩子其实生来就“人性本恶”

              基因总会突变,并且后天的教育无法从根本上重塑一个人。

              事件回顾:

              2020年8月4日,广西南宁发生一起命案,受害人为两夫妻。受害女子姓陈,系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导师。受害男子姓黄,系广西某知名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犯罪嫌疑人则是他们的儿子黄某阳。

              对于此事件的发生,究竟是教子无方还是天生恶人呢?

              我是这样认为的:

              受西方教育的影响很多高知家庭出来的孩子出了国门,接受了西方的教育就渴望自由。

              而这些孩子的父母从小就教育他们,海外有多自由,国内有多阴暗。

              他们也只不过是接受父母从小灌输的教育观念罢了。

              个人认为小孩子尽量不要在太小的年纪就出国。

              不得不说,越是薄凉贫困家庭里长大的孩子,越懂得感恩。

              现实生活中:

              大部分普通人,你给他什么条件?他就成为什么样的人。

              个别天性好的人,无论你给他什么条件?他都会是一个好人。

              而有些天性不好的人,无论你给他创造多好的条件?他都是一个恶人。

              比如黄某阳。

              假如父母纵有千般不对,都不是被杀害的理由。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父母不合格

              但是他们的孩子也不见得个个是杀人犯,个个杀害自己的父母。

              假如父母以不正确的方式对待你,但这绝不是你杀人的理由。

              请不要再说什么父母有罪论,原生家庭的影响等等。

              现在的网络上似乎存在着这样一股风气。

              假如被害人有一点做的不对,似乎他们就活该被杀。

              而杀人犯总是有苦衷的,应该被理解。

              这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为什么不能冷静客观的,不带情绪的好好分析一下呢?

              杀人犯性格有问题,谁挨得近谁倒霉。个人认为,黄某阳是典型的索取性人格和易怒易暴躁冲动性性格。

              而这种人缺乏共性能力,是天生的恶魔。

              刑法上有一种叫做“天生犯罪人”的理论。

              大体意思就是有些人生下来就会注定犯罪。

              并不是因为其他的原因,而是他的基因导致。

              (被害夫妇案发现场)

              现在这个社会总说,孩子难,孩子不容易,学业压力大。

              而很少有人说中年人的不易,中年人的苦。

              除了一些不配做父母的人,这世界上能够真心待你的也就只能你的父母了。

              希望各位家长,在教育孩子好好读书时,不要一味的重视“才”,而忽略了“德”“孝”“廉”的教育,否则真的会酿成悲剧。

              不得不说,黄某阳事件给我们的警醒就是:资源优越不能成为人心向善的助推力,反而成了邪恶堕落的一把火。

              广西大学教授陈某和其做律师的丈夫,八月四日在家中被杀,而令人发指的是杀害两位老人的竟然是他们的亲生儿子。动物尚懂得反哺之情,而这个二十多岁的青年真的是丧心病狂到了极点。

              据说,他杀死自己的父母的原因是因为想再次去英国被父母亲拒绝。

              究竟是英国教育的失败还是中国教育的失败。犯罪嫌疑人黄某早前曾经在英国留学,我们不清楚他在英国学到了什么,为什么回国后可以亲手将自己的父母亲杀害。

              黄某的父亲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母亲是一名大学教授,两人均是高级知识分子,年收入也超百万。这样的看似完美的家庭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悲剧?这究竟是英国留学的后遗症,还是中国独生子女家庭溺爱的后果?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慈母多败儿。据被害人陈某同校的老师讲,陈某是一个非常温柔有耐心的人,经常细致入微的辅导学生们的功课。我想作为一个老师她都可以如此体贴,那作为一个母亲也不会差到哪去。可是她的儿子却亲手向她挥舞起了屠刀。我个人认为,应该有独生子女家庭过分宠溺的缘故。

              家庭条件很好,而且父母又相对溺爱,只注重成绩,注重物质的满足,忽略了品德的规范。致使犯罪嫌疑人黄某从小就生活的一帆风顺,有求必应,所以,在他的要求没有得到父母亲的满足的时候,他就突然暴怒,不念亲恩,下此毒手。这是性格的偏激扭曲,也是溺爱成灾的后果。

              传统文化不应该被当做过时而放在角落里,外来文化不应该被当做时尚大肆吹捧。论语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孟子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孔子说,“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可见我们的传统对孝道是极为推崇的。古代当朝官员,家中父母离世都要求回乡丁忧三年。这是天大的事情。可是现代很多传统的孝道却被逐渐摈弃。

              大家崇尚自由,崇尚个性解放,崇尚突出自己,一切以自己为核心。这本身就是自私的。在很多情况下一定会产生矛盾。而遇到矛盾的时候,人品和德行就变得尤其重要,而一个人人品和德行的养成绝非一日之功。是从小的熏陶和灌输。

              犯罪嫌疑人黄某被父母送到英国,接受了完全不一样的社会文化,和个人体验。于是他变得自私,崇尚自由,不顾及他人,一切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同时变得冷漠。而且多年的分离也导致了情感上的疏离。在英国有父母作为物质的后盾,自己可以完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可是回国之后,在父母的眼皮子底下,做事情被约束,于是开始觉得厌烦父母,开始觉得不自由,直至疯魔。

              我一直不认为有天生的恶人,只是因为某件事让他起了恶念,而这件事情就源于他本人的自私自利,和不知感恩。不懂亲情。

              从根本上讲,我认为这个悲剧的发生还是教育的失败 。在形成人格和品质的时候将他放养,而放养回来却已经丢了本心。所以,我呼吁传统文化的重新认识和普及。精华不应该被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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