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各项法律
个人所得税
新加坡的个人所得税率是全球最低之一。
所得税率是以前一年的收入扣除 适当项目后,以累计式征税。
税率介于2%至28%。新加坡也提供一些税务回扣项目例如:抚养父母、专业 术课程学费和人寿保险保费。持有就业准证或工作准证,一年在新加坡居住或工作超过183天的非公民必须缴付所得税。所有在新加坡赚得的收入和从海外汇回来或带进来的收入都 需缴税。新加坡赚取和缴税的海外收入,可以因为缴交了海外税款而获得减税。一些指定的海外收入所缴交的海外税款可以获得单方面的税收抵免。在其他国家缴交的税款也可以在英联邦免税或和许多国家签署的避免双重课税协议下,获得抵免。
工作准证
人力部的工作准证处负责管理客工在雇用外国劳工法令下的就业情况。在法令下,任何雇主如果有意聘用月薪不超过S$2,000 的外国劳工,必须向工作准证处申请工作准证 (又称R准证)。新加坡永久居民不需要工作准证。
工作准证持有者的就业情况,受到劳工税和各行业的客工数顶限等方面的管制。
就业准证
新加坡现已和38个国家达成全面协议,它们包括:澳洲、加拿大、丹麦、德国、印度、印尼、以色列、日本、韩国、卢森堡、马来西亚、墨西哥、荷兰 、 新西兰、中国、菲律宾、南非、瑞士、台湾、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英国和越南 。
就 业 准 证
新加坡就业准证分两种:P准证:给拥有受认可的专业资格,月薪超过S$3,500 的专业人士。Q准证:给拥有被认可的资历,月薪超过S$2,00的人士。P准证又分为P1和P2准证,P1准证发给月薪超过S$7,000的专业人士。P2准证发给月 薪介于S$3,500至S$7,000之间的专业人士。Q准证也分为Q1和Q2两种,Q1准证发给月薪超过S$2,000(但低于S$3,500)且持有受认可学历的人士。对不完全符合Q1 准证资格的人士,当局只在特殊情况下发Q2准证。
就业条件
雇用法令规定受雇条件,并指明雇主和雇员的权利与职责。除了担任经理、执行级或机密职位的人、海员、佣人以及在政府或法定机构工作的人,每个雇员都包括在法令的范围内。法令的某些条例只适用于月薪不超过S$1,600的雇员。
一般新加坡人每天工作8小时,或每星期工作44小时。超时工的薪金是按每小时发出的薪金的至少一倍半。雇员在公司服务的第一年里获得7天年假。之后。他们每连续在公司服务12个月,就会获得一天的额外年假,以14天为顶限。一年有11天的有薪公共假期。法令下设定的其他有薪福利包括:
病假:一般是14天,但雇员必须已服务6个月。申请病假时必须出示由诊疗所或医院发出的医生证明书。怜悯假: 雇主一般会赋予亲人去世的雇员至少3天的怜悯假。
婚假:通常是3天。
分娩假:若女雇员已服务超过180天,每分娩一个小孩便可得到8周的分娩假。有些公司也给男雇员3天的父假。
公积金制度
现在新加坡人的平均寿命正在延长,一个60岁的新加坡人预料可活多2000。为年老计划是重要的. 公积金帮助工人即使在停止工作后也能在财务上自立 。
中央公积金
中央公积金在1955年设立,为退休和失去工作能力的工人提供财务和保障. 这些年来,公积金已成为一套全面的社会保障储蓄计划,不只照顾存户的退休,购屋和保健需求,也通过保险计划为公积金存户和他们的家属提供 财务保障。
雇主和雇员都必须为雇员的公积金户头存入款项。55岁以下工人的缴交率是 工资的40%,雇主和雇员各交一半。根据每月的S$6,000工资限计算,雇主和雇 员的最高缴交额各为S$1,200。
55岁以上公积金存户的缴交率如下:55岁以上至60岁者交20%(雇主与雇员分别 缴交雇员工资的7.5%和12.5%),60岁以上至65岁者交15%(各交7.5%),65岁以上者 交10%(各交5%)。
公积金户头
普通户头储蓄可用作退休,购屋,购买公积金报单,投资和教育 。
保健储蓄户头储蓄用来支付医院费和获批准的医药保健费 。
特别户头储蓄保留作为年老及应急之用 。
1992年 7月 ,公积金计划扩大以包括每年净营收入超过S$2,400的自雇人士。
只要将收入的6%至8%存入保健储蓄户头,自雇人士便可以更其他存户一样享 有保健利益。
公积金存户的公积金储蓄获得和市场利率相应的利息,即四大银行12个月 定期存款和月底储蓄利率的平均数,利率每个月调整一次。
中央公积金法令保证存户获得至少2.5%的利率。那些用作退休和较长期的储 蓄,如特别与退休户头的储蓄,可获得平时公积金利率以上的额外1.25百分 点。
公积金提款
公积金存户在以下情况下提取公积金储蓄:
年龄达55岁
永久离开新加坡和西吗;
终身残废或神智不清;
如果他们继续工作,存户可每隔三年,即在58岁、61岁、64岁等提取更多公 积金储蓄。
最低存款计划
在55岁提取公积金时,存户也必须保留一笔最低存款,以满足老时的基本 需求。作为最低存款的投资,有三种方式可供他们的选择:
从获批准的保险公司购买人寿年金存入获批准的银行。存留在公积金局的退休户头。
填补最低存款
填补最低存款让人们有会机会填补自己或父母的退休户头。他们可用现款或转积金储蓄填补户头。
公积金储备从普通户头转移至特别户头
55岁以下的存户可转移普通户头储蓄,以将特别户头储蓄,以将特别户头填 补至4万元。填补的目的是为退休预备更多现金储蓄 ,同时让特别户头储蓄获得更高的利息。
保健护理
保健储蓄,保健双全和增值保健双全计划 ,帮助公积金存户和他们的家属 支付住院费 。
保健储蓄
保健储蓄可用来支付存户或直属亲属的住院费。1998年,被提取的保健储蓄 存款总额达3亿3480万元 。
健保双全和增值健保双全计划
健保双全计划是一项低保费医药保险计划,目的是帮助公积金存户支付顽 疾或重病所带来住院费和指定医药费。每年的保费介于12元至240元不等,可用保健储蓄支付,最高受保年龄是75岁 。
增值健保双全计划是为那些希望得到比健保双全计划更多保障的存户而设 。它可用来承担A或B1级病房的一大部分住院费。保费介于36元至1200元,可 用保健储蓄支付 。
购屋
公共住屋计划
无论存户是在购买第一所组屋或私人住宅,公积金能让他们更轻易地购屋。在公共住屋计划下,存户可利用公积金储蓄向建屋发展局买组屋。公积 金储备也可用来支付较旧的屋局组屋区翻新计划费用。1998年,共有65万 6919名存户提取了总额85亿470万元的存款 。
住宅产业计划
在住宅产业计划下,存户也可利用公积金储蓄购买私人住宅和执行共管公 寓。1998年12万4056名存户在这项计划下提取了总额34亿4850万元的存款 。
家庭保障
公积金提供两项保险计划,让存户和他们的家属在发生不测时能得到保障 。
家庭保障计划
所有使用公积金支付组屋贷款必须在家庭保险计划下受保。如此一来,万 一 存户在未来清屋贷款之前去世或终身不能工作,他们或他们的家属不致 于失去房屋。中央公积金局将根据投保额偿还未付清的住屋贷款。受保的 最高年龄是60岁 。
1998年,公积金局在这项计划下共为749项索偿支付4000万元 。
家属保障计划
在这项计划下,如果投保存户死亡或终身失去工作能力,存户和他们的家 属 将能获得一笔补偿,以渡过初步的困难时期。受保的最高年龄是60岁,最 高投保额是3万6000元 。
1998年底,共有139万5708名存户受保,投保总额达497亿410万元。去年,公积金 局在这项计划下共为 2112项索偿支付7610万元 。
资产增值
存户可通过公积金投资计划管理和累积更多公积金款,以安享晚年 。
公积金投资计划
在公积金投资计划下,存户可使用公积金最低存款以外的多达80%储蓄,或 者是在保留特别和普通户头最低存款之后动用剩余的普通户头存款(必需选 择两者间较低的款额)。他们可投资在指定比票,信托单位,黄金,政府债 卷 ,银行存款,基金管理户头和储蓄报单。截至1998年12月31日,共有46万 4198名存户投资了公积金储蓄, 总值 243亿 9730万元 。
非住宅产业计划
公积金存户也可投资在新加坡的商业房地产。1998年,总值5060万元在这项计划下被提取 。
教育计划
这是一项贷款计划,协助存户资助子女或本身的大专教育。它可用来支付 本地六所大专学府所有全日制学位于文凭课程的学费。1998年,总额 6740万元 被借贷来支付学费 。
存户优惠
政府通过各种计划奖励对国家作出贡献的人民。这些计划包括购股填补计划.公积金填补计划,以及公积金保健储蓄填补计划 。
新加坡对工作签证的申请、批准和签发的有关规定
申请:在劳务人员抵达新加坡以前,新加坡雇主与新加坡劳工部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 准证。原则上,工作准证发给雇主并寄给外国从事劳务输出机构或劳务人员。上述程 序约需1个月。签证签发方式:可以在劳务人员抵达新加坡以后的两个月以内,由劳工 部的工作准证管理机构签发工作签证。
签证有效期: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