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日本留学签证需要具备两套证明文件,即申请者本人和保证人各自准备一套有关证明。
申请者本人应当出具的证明主要有:
(1)留学申请书,一式2份,详细写明前往日本学习的目的和所选择的学科;
(2)个人履历,一式2份,写明本人从小学、中学或大学以及参加工作至今的情况;
(3)誓约书,由大使馆提供,本人照样抄写2份,最后由本人签名或盖章;
(4)日本入境签证申请表,每人填写两份;
(5)亲属关系表,由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提供;
(6)近期照片2张,必须和护照上的照片一致;
(7)申请人和保证人如果是亲戚关系,还需要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书一份;
(8)申请人最终毕业学校的学历证明。
日本保证人应该准备的证明主要有:
有关学校发给的“入学许可”一式2份;身份保证书,一式2份;纳税证明,一式2份(年薪应在400万日元以上的纳税者)。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申请人已经取得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在向日本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时,手续就比较简便,可以免除日方保证人所要提交的一套材料。
只需要另外附上“入学许可书”,填写“签证申请表”、“亲属关系表”,并书写两份留学理由书、个人经历书、誓约书等,就可以得到入境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