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优势,还真的就是“挣钱”
首先,美国大学的LLM只有一年学制,留学开销非常小,只要托福成绩达标就能申请,对于留学生来说,性价比真的是爆表。
而LLM的文凭足够在国内外企或者合资律所拿到一个offer,第一年年薪至少15万,平均年薪高达40万,工作一年就能把留学的钱赚回来,不香吗?
其次,美国的法学学位体系对法学生来说,非常有吸引力,LLM之上还有JD和SJD,获取难度也不算太高,但JD及其以上的文凭对申请美国绿卡有非常大的帮助,那时,你就可以考美国的律师证了,收入又是几何倍增长;
最后,说说你想知道的学习意义,美国的法学教育基本采取的是苏格拉底式案例教学法,非常有实用性和趣味性,能让一个小白快速形成独立法学思维。
至于你说的法系问题,你要明白,美国虽以判例法为主,但并非没有成文法。它不但有成文法,而且浩如烟海。
另外,美国法学教育对跨学科应用结合得非常好,认真学几年,这些法学生在社会学、人口学、公共管理学、逻辑学等学科的造诣不会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