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EA是美国大学本科提前申请的两种申请方式,这两种申请方式,ED是Early Decision(提前决定录取),EA是Early Action(早行动),从字面意思上就可以看出,两种申请方式就是在录取中占得提前的机会。
ED申请要求申请人只能申请一所学校,如果获得学校录取就一定要去。其截止日期一般在10月底11月初,或11月中。通常在12.25左右出结果。它不影响RD申请。但ED录取后必须withdraw已经申请好的RD的学校,否则会影响申请其他学校的学生被录取的机会。
而EA有两种,一种是要求只能申请一所,另一种是可以申请多所。和ED的区别是:录取了之后,你可以不去,即被录取后也可以不放弃申请常规录取的学校。
REA (Restrictive EarlyAction), 主要针对一些顶级院校,例如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斯坦福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等等,规定在提前申请的阶段,学生只能申请一所学校,但被录取之后可自由的选择是否加入该院校。
RD是Regular Decision(常规录取),同时申请多个学校。截至通常在12月底到来年的2月1日。
RO则是 Rolling(滚轮录取),是学校有截止日期,但没有固定的发录取日子。申请材料越早越早,越早被审理,录取机会就越大。采取先申请先得的政策。
据立思辰留学360介绍,部分文理学院和少数综合性大学,如纽约大学,塔夫茨大学,除了有ED, 还有第二轮的提前录取(ED2)。ED一般在11月15日截止,ED2一般在1月1日截止,而其RD申请的截止日期一般为1月15日。ED2同样享受ED的权利,也有ED的义务。如果学生没有申请ED, 或在ED中没有被录取,可以紧接着申请其他院校的ED2, 录取后也有义务取消或者撤回对其他学校的申请。
通常说来ED/EA的录取率要远远高于RD(Regular Decision)。通常占学校所录取学生的20%-50%。所以,这也是申请者有条件申请ED/EA抓住机会的根本原因。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适合EA和ED申请?
虽然ED\EA有很多优势,但同时也有一些“限制”,主要是时间的紧迫性以及捆绑性,因此有的学生其实并不适合选择。
(1) 如果学生不清楚自己要选择一所什么样的学校,那么最好就不要选择提前申请、尤其是ED。
(2) 如果学生希望获得几个录取和/或奖学金的结果、然后比较之后做出最好的决定,那么最好不要选择提前申请。
(3) 如果学生希望把高三的成绩和活动呈现给学校来帮助你申请,那么最好不要选择提前申请。
(4) 如果在高三开学以后的10月底的时候,学生的TOEFL和SAT成绩还不理想,那么最好不要选择提前申请; 事实上,10月份的SAT成绩一般可以被ED、EA的学校接受,但11月份的SAT的成绩就不一定还来得及了。
(5) 如果学生无法在提前申请的截止日期之前很好地完成申请,那么尽量不要选择提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