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留学手续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获得留学学校的入学许可;
2、通过学校等机构向日本法务省入境管理局申请、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学校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后,将原件邮寄给学生。
3、申请并取得签证,凭“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在留资格为“留学”的签证。从日本院校获得入学许可后,需要申请赴日签证以及在日居留资格证明。居留资格根据外国人在日本可以进行的活动、身份或地位分成30类。在日本学习所需的居留资格为“留学”。若持留学以外的居留资格,能申请的奖学金和适用的入学考试方式有限。通过学校等机构向日本法务省的各地入境管理局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获得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后,通过签证代办机构向日本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部或各地的总领事馆申请签证。申请在留资格为“留学”的签证所需材料为:护照/照片/“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暂住证或居住证明(申请人户籍不在申请地的领事部或总领事馆管辖范围内时)/签证申请书/留学调查表/经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毕业证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未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时,由希望到日本留学者到日本驻外公馆申请签证。申请材料往返于国内与日本之间,日本国内办理需要一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