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是根据联合王国政府的建议(事先和当地政府进行过蹉商)而得到任命的;但1930年帝国会议通过协定,确认总督应经过同国王的非正式协商、根据英联邦有关国家政府的建议而委任。
在某些英联邦国家的现代宪法中,有专门条款对总督选举作出规定。在早期,总督通常来自英国。现代习惯作法是任命一个“当地”人为总督。现代总督是实权总督,他们行使职能而无需将他代表的国王置于优先地位;不过,总督通常像英王在联合王国一样,行使其宪法及礼仪职能。
加拿大是什么社会制度?
资本主义国家制度
加拿大(英语/法语:Canada),位于北美洲最北端,英联邦国家之一,素有“枫叶之国”的美誉,首都是渥太华。
加拿大西抵太平洋,东迄大西洋,北至北冰洋,东北部和丹麦领地格陵兰岛相望,东部和法属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群岛相望,南方与美国本土接壤,西北方与美国阿拉斯加州为邻。领土面积为998万平方公里,位居世界第二,人口主要集中在南部五大湖沿岸。著名城市有多伦多、温哥华等。官方语言有英语和法语两种,是典型的双语国家。
加拿大的社会制度是资本主义。加拿大的政治体制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加拿大议会是加拿大的最高立法机关,而且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议会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组织政府,是真正的国家权力中心。君主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职责多是礼仪性的。加拿大尊英王为加国家元首,总督为英女王在加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