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税方面,年收入低于37885加元为低收入,税率只有15%;高于这低于75769加元为22%,再往上到123184加元以下为26%,这两档算中产;年收入要是高于123184加元为高收入了,税率是29%。
近年来联邦所得税的趋势是缓慢下降,如2007年最低税率为15.25%,上限为36378元,最高税率的起征下限为118285元;2002年最低税率为16%,上限为31677元,最高税率的起征下限为103000元。但“降低联邦税率”是前哈珀联邦保守党政府的政策,如今杜鲁多的联邦自由党上台,该党主张适当的高福利、高税收,因此这一趋势可能会被反转。
除联邦所得税外,各省还征收省所得税,其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在联邦税率基础上叠加一个固定的省税率,如阿尔伯特省规定省所得税率10%,即各档所得税均须在联邦税率基础上加征10%省税,大多数省都采用这种方法;另一种则是单独制定一套省税率,如爱德华王子岛省,规定年收入低于31984元、高于31984元低于63969元、高于63969元低于127938元者,其省所得税率分别为9.8%、13.8%和16.7%。采用单独分档税率的,划分的累进档数各不相同,最多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有5档,最少的几个省仅3档。各省税率也高低不同,除采用固定税率的阿尔伯特省外,位于高纬度的努纳武特专区税率最低,最高档税率仅11.5%(年收入123184元以上),而税率最高的萨斯喀彻温省,最高税率高达15%(年收入111814元以上,前述爱德华王子岛省是超过部分才适用最高税率)。
温哥华所在的卑诗省,省税规则最为繁琐,每个家庭年收入的头37568加元,省税税率5.06%,家下来37570加元年收入税率7.7%,如果还有更多收入,再接下来的11130加元税率10.5%、比这更多的,接下去18486加元税率12.29%,年收入超过104754加元则为高收入,税率统一是14.7%。因为所得税有几档,所以有时候不一定加薪就会增加收入,有一年我太太加薪就正好加过了一条报税线,结果薪水加了,拿到手的钱反倒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