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有条件,条件如下:
加拿大公民要去美国居住和打工,就必须先取得美国签证,加拿大绿卡持有人也是一样,加拿大和美国是两个国家,所以要打工和长期居住,就必须取得签证,如果加拿大公民要去美国旅游,可以吃加拿大进入美国,美国对加拿大持有人是可以免签,相反,美国要去加拿大也需要办理签证,符合相应的公民条件即可
1.不可以.如果想在加拿大永久居留,需要申请加拿大的移民.
2.可以,在加拿大,移民身份和公民身份都可以担保亲人移民加拿大.
3.如果选读两年制课程,毕业后工作一年就可以申请经验类移民,申请后三个月左右就可以获得移民申请.
如果读的课程只有一年,那就需要两年才够资格申请经验类移民
工作只要是全职,并且交税,对公司单位大小规模没有约束
独立技术移民加拿大后是不是一定要在加拿大工作或居住3-4年,如果不呢
1、五年住满两年的规定的理解
加拿大新《移民及难民保护法》第28条规定:一个永久居民,在任何一个五年时间以内,必须有两年的时间居住在加拿大。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以下三项途径可以满足这一要求:
(1)、 本人实际在加拿大居住;
(2)、 陪伴有加拿大国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被视同为在加拿大居住)(注意,在海外陪伴有加拿大国籍的子女则不能算);
(3)、 为一家加拿大公司或加拿大政府机构在海外工作(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也被视同为在加拿大居住).
2、如何计算五年的时间?
首先,不是从移民报到的时间起算。
其次,也不是从拿到枫叶卡的时间起算。
法律规定,五年的时间段,只能从您每次打算进入加拿大国境的那天(或是您提出枫叶卡的申请的那天)起算,倒数回去五年。只要您能证明在这个五年段的时间里,您通过以上所说的三种办法之一,满足住满两年的要求,就没有问题了。
例如,某人是1998年移民报到的。2004年10月,获得了枫叶卡。如果此人在2005年6月回加拿大时,移民官要问的问题是,从2005年6月起算,倒数回去五年,是否有住满两年。(移民官不是从此人获得枫叶卡的日期开始,即从2004年10月开始,往后计算,算到2009年7月,要求此人在此段时间内住满两年的).
另外明确一点:坐移民监,满足五年住满两年的要求,不是主申请人才有的义务,也不是家庭成员才有的义务。是每一个永久居民都有的义务。所以,是不能代替的。谁住满了,谁就维持住身份。谁没有住满,谁就丧失身份。不能替代。也不能由一家出一个代表完成。
五年中不住满两年,移民身份可能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