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拟留学人员或其直系亲属或其配偶。1、贷款者的贷款用途都是用于留学者的学杂费和生活费。2、贷款者的年龄要在贷款到期日时不超过55周岁。
出国留学贷款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1。您的有效身份证明,出示本人的护照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存档;
2。
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所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内所需学杂费总额的证明资料;如按学年度发放的贷款,您应于每个学年结束前出示下一年度学杂费证明。
3。以财产作抵押或质押的,应提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押、质押的承诺或声明。
对抵押物须提交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和保险部门的保险文件,对质押物须提供权利证明文件。
出国留学贷款的额度和年限?
留学贷款的额度不超过国外留学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其它有效入学证明上载明的报名费、一年内学费、生活费及其它必需费用的等值人民币总和,最高不超过50万人民币,期限一般为1~6年,最长期限不超过6年。
出国留学贷款的利率及计算方法?
留学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的三月十五日起,按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实行分段计息。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应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实行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应以每半年为一期,按期等额偿还贷款本息。
同时规定:1、每期还本付息日为每公历年度的三月十五日和九月十五日;2、每笔贷款最后到期日为还本付息日(即:三月十五日或九月十五日),但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六年(含六年);3、贷款发放日如不是上述还本付息日,则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日后的第一个还本付息日只付息不还本,按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偿付贷款利息,自第一个还本付息日之后,按上述公式计算每期应还本息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