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自费出国留学_自费出国留学,要如何进行护

                据长沙ACIC澳新出国留学的资深顾问介绍 ,自费留学人员属于因私出国,应办理私普通护照,颁发护照机构是授权受理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部门。属在校学生或在职职工的,所在学校或单位应签署意见。具体办理手续时,必须备好如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户口薄或集体户口证明,写明本人出生地和出生年月日; 3、“经济担保”的复印件,并附译文。
                “经济担保”须经公证后方有效;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光纸照片五张,并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名字; 5、填写《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本国公民出国申请表》 6、用人民币交纳护照费、签证费、手续费、邮费。 据长沙出国留学资深顾问表示,为了保证公民的出国申请能够及时得到批准,我国政府规定了公安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目前规定的时限是:出国申请的批复一般不超过三十天,偏僻和交通不便的地方最长也不超过六十天。

              自费出国留学,如何换取有关外汇?

              根据汇发(1998)11号《关于印发[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汇发(1999)133号《关于修改[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条款规定:

              1、自费出境留学的供汇对象为攻读大学本科以上学位的人员,可申请第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

              2、留学购汇超过2000美元的持以下材料到当地外汇局申请(2000美元以内的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1)购汇申请;

              (2)本人户口证明和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文件);

              (3)己办妥前往国家有效入境签证的护照和出境证明;

              (4)录取通知书。

              可以叫学校办理

              回答者:riawb 级别:圣人 (2005-11-05 21:21:02) 根据汇发(1998)11号《关于印发[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汇发(1999)133号《关于修改[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条款规定:

              1、自费出境留学的供汇对象为攻读大学本科以上学位的人员,可申请第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

              2、留学购汇超过2000美元的持以下材料到当地外汇局申请(2000美元以内的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1)购汇申请;

              (2)本人户口证明和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文件);

              (3)己办妥前往国家有效入境签证的护照和出境证明;

              (4)录取通知书。

              根据汇发(1998)11号《关于印发[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汇发(1999)133号《关于修改[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条款规定:

              1、自费出境留学的供汇对象为攻读大学本科以上学位的人员,可申请第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

              2、留学购汇超过2000美元的持以下材料到当地外汇局申请(2000美元以内的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1)购汇申请;

              (2)本人户口证明和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文件);

              (3)己办妥前往国家有效入境签证的护照和出境证明;

              (4)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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