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些人属于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是指我国公民提供可靠证明,由其定居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 地区的亲友资助,或使用本人,亲友在国外的外汇资金,到国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学习 或进修的人员。
2。 什么人可以申请自费出国留学?
非在职人员,在高等院校学习的非应届毕业班的学生,归国华侨及其眷属,国外华 侨,外籍华人、台港澳同胞及其眷属,符合自费出国留学规定并取得国外入学许可证件和 经济担保证书的,均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
在职职工要求离职自费留学,应事先经所在单位批准。
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班的学生,已经列入国家分配计划,应服从分配,为国家服务。
3。 专业技术骨干等人员申请自费留学有何规定?
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包括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主治医师及以上的人员,毕业研 究生以及优秀文艺骨干、优秀运动员、机关工作业务骨干和具有特殊技艺的人才等,申请
自费出国留学,应尽量纳入公派范围,他们在国外留学期间的管理和国内待遇,按公派出 国留学办法办理。
4。 获准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学籍、公职怎样处理?
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获准自费出国留学的,可保留学籍一年。在职人员获准自费出国 留学的,从出境的下一个月起停发工资,保留公职一年。
5。 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的工龄如何计算?
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并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 合并计算工龄。
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参加工作的,其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年限,国内计 算工龄,工龄计算办法与公派留学人员相同。
6。
自费留学人员要求国家分配工作的,应办理什么手续?
自费留学的毕业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要求国家分配工作的,可于毕业前 半年与我驻外使、领馆联系,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由国家教委负责安排并分配工作;或在 回国后向国家教委登记,按同类公派留学人员分配办法及工资待遇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