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4月,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先后与上海外国语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青岛大学、天津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湖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厦门大学、云南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扬州大学、武汉大学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高校合作,共同建立了十六个出国留学培训基地。
同时,中心还与黑河学院、东北农业大学、呼伦贝尔学院、长春大学和佳木斯大学合作,共同建立了五个赴俄留学培训基地。
此外,中心还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电影学院、东北林业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七所高校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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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能保管留学档案吗?
个人不能保管留学档案
按国家的相关规定,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档案管理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一类。而对于毕业后就直接出国的人来讲,学校的一般做法是:将京外籍人员的档案转往原籍,将北京籍人员的档案转往街道办事处。正是由于这种程序,很多人在出国留学后,档案被存放到街道即纳入无业人员范围,回国后不管取得什么学位,仍按无业人员就业渠道办理招工就业手续。
档案存放不当后患无穷
可以存放档案的机构除了政府人事部门的人才服务机构,还有劳动部门的职介中心、各行业成立的人才中心、外企人才服务机构等。管理的权责问题不明,常常引发问题。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只可以存北京学校学生的户口和档案,非北京学校只可以存档案。
长期存档
1、存档对象:准备出国留学人员或正在国外就读尚未毕业的自费留学人员(含赴港澳地区)。
2、办理流程
(1) 完成在线申请:请登录中国留学网 ,进入留学存档栏目,点击"在线申请"并将填写好的"存档人员登记表"打印一份;
(2) 需提交的材料:
① "存档人员登记表"一份;
② 护照首页或港澳通行证末页(有照片页)复印件一份;
③ 国外教育机构入学证明OFFER复印件一份;
④ 出国前未将档案存放我处、而已在国外就读者,可提交"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⑤ 已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签证(签注)的复印件一份;
⑥ 720元档案管理费(三年保存期限的费用。若需存档三年以上费用可一次交清);
⑦ 申请存档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办理。
(3)上述条件均合格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为其开具"存档卡"、"调档通知单"。存档人员凭"调档通知单"到原档案保管机构调档并转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